本公司於109.8.7董事會通過並設置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包括提供董事會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並協助董事會強化職能,落實維護利害關係人權益及股東平等對待等事項。
本公司於109年8月10日董事會議通過由李姿錦小姐擔任「公司治理主管」,其具備於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議事等工作及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單位之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
主要職掌包括下列內容:
一、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本公司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經104.1.23董事會通過。為符合國際公司治理發展趨勢及因應近年國際社會關注議題,於104年至112年共8次經董事會通過修訂相關內容,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揭露。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四、公司治理專(兼)職單位
本公司於109.8.7董事會通過並設置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提供董事會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並協助董事會強化職能,落實維護利害關係人權益及股東平等對待等事項。
五、利害關係人溝通
本公司重視與利害關係人間的互動,與股東/投資人、客戶、供應商、員工、往來銀行、政府單位或公司之利益相關者,保持暢通之溝通管道,並尊重及維護其應有之合法權益,當利害關係人之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公司秉誠信原則妥適處理。本公司每年每季召開勞資會議,一年至少四次,充分與員工進行溝通。本公司設立利害關係人信箱(gtm@gtm.com.tw),並於官網揭露,利害關係人可以透過電子郵件進行了解及溝通。本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工作,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公布財務資訊及股東資訊,並建立發言人制度,確保可能影響投資人及利害關係人決策之資訊,能夠即時及允當,並落實公司治理誠信與透明。
六、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
本公司委任專業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股東會事務。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 6636-5566。
七、資訊公開
八、其他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規劃
本公司「公司章程」明定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依據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辦理。又於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如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及產業經歷等。
本公司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藉由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控、職責認知、公司營運之參與、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專業職能與進修、內部控制及具體意見表述等,以確認董事會運作之有效性,與評定董事績效表現,以作為日後遴選董事之參考。
關於董事會之接班規劃,本公司以下列標準建置董事人選資料庫:
一、誠信、負責、創新及決策力。
二、具備執行職務所必備之專業知識、技能及素養。
三、董事會成員至少一名女性董事,及整體董事會專長面向需包含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等相關領域。
本公司對於董事會成員安排進修課程.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 業務、商務、法務、會計、企業社會責任等課程,或內部控制制度、財務報告責任等課程,每人每年至少安排六至十八小時進修課程,以持續提升董事會成員之專業知識及獲取新知。
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本公司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人,首要需有良好的道德觀與操守,除具備管理、決策、分析與危機處理等能力外,其價值觀需與公司的企業文化與經營理念–「穩健踏實、誠信不欺」相符。
為培育重要管理階層及其職務代理人,本公司規劃培訓課程,包含專業能力、公司治理及企業管理相關等課程,以期除專業能力的訓練外,並培養判斷力及解決問題的能力,能提昇經營管理能力及思維。
本公司每年執行員工績效考核,透過平日觀察及績效評估,了解應強化之處、個人發展需求及公司期望,以考核結果做為日後接班規劃之參考。